晋中市太谷区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中共晋中市太谷区委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太谷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发(2021) 10号),整合区文旅局所属的晋中市太谷区文化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晋中市太谷区文物所,组建晋中市太谷区文物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晋中市太谷区文物所),隶属于区文旅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拟向晋中市太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晋中市太谷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意,该单位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至晋中市太谷区文物和旅游开发服务心(晋中市太谷区文物所)。债权、债务全部由晋中市太谷区文物和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晋中市太谷区文物所)承担、负责。特此公告。
联系人:庞媛元
电话: 15234407024
助编:张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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