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出现了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对此,2019年12月,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如今,东明县投资7966万元,在“万福公园”对面,只隔一条“解放路”又开始建设一个名为“万福花园”的城市公园。2022年3月24日,东明县万福花园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显示:东明县万福花园项目用地单位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位置位于东明县万福河南、解放路西,用地面积11.375公顷。
宣传称:东明县万福花园项目规划以“山水之音、繁花之处”为总体设计理念,打造“东明第一个山水文化大花园”,与万福公园隔路呼应。园区以“一环一湖五园十景”为总体结构,利用特色植物组团打造“梅香园、玉兰园、牡丹园、盆景园、樱花园”等五大园中园,项目总投资约7966.27万元。东明县万福花园的建设旨在促进区域人文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有利于塑造城市景观,提升东明县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12年,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其中对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用地面积做出规定,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
然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国家多部门曾多次出台文件,规定公园建设要根据城市人口和城市规模建设,不得超规定建设。但是,诸多禁令却挡不住东明县我行我素建设超大公园的脚步,万福花园项目建设超过规定10倍之多。东明县的城市人口也达不到大城市的标准,竟然设计、规划总占地面积达11.375公顷的公园。对此负有监管职责的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却全力支持,不仅是不按照规定进行公园设计规划,并且是超过土地审批权限审批土地面积。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东明县一方面民生项目急需建设和改善,缺乏资金,只能是逐步推进,另一方面却投入巨资建设公园,即便是建设公园是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但是也不能扎推建设,在原本已有公园的近邻再建设花园,这很明显是一种浪费。
据东明2022年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誓师大会显示:加快县中医院和县三院新址、医养结合PPP项目建设。加快体育城市PPP项目建设,推动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点向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
据东明县2022年债务情况的说明显示:在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方面申请了专项债券。截止人大会召开时上级分配的新增债券限额为57200万元,所以在2022年预算草案安排新增专项债券57200万元,以后在执行中新增发行的专项债券在调整预算中报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2年到期债券需要偿还的一般债券本金为9906万元,申请了再融资债券9400万元,预算安排了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4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506万元。
2022年到期债券需要偿还的专项债券本金为610万元,申请了再融资债券500万元,预算安排了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110万元。
从上述的数据可以看出,东明县在建设民生项目中缺乏资金,吸纳了社会资本进行PPP项目建设。对2022年之前的债务无法进行偿还,只好再融资专项债券进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进行“万福花园”项目建设,是否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建设?
针对上述问题,东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司一位胡姓同志称:“万福花园项目已经建好了,供地的事情不了解情况”。万福花园项目究竟是一个批次批复的土地或是几个批次批复的土地以及依据什么规划这么大面积,这位胡同志称给相关科室联系后回复,截至发稿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必要的绿化工程可以推进,但要从实际出发,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把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凡是违背城镇发展规律、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责任人,终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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