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揭阳召开。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相礼炳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审议通过了《揭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揭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揭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文件,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广东榕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树添当选首届会长。

会议指出,揭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对于推动破产管理人行业良性发展、促进破产审判质效提升、更好服务揭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管理人协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全面适应破产工作新形势要求,积极回应社会主体破产新要求,高标准做好服务大局工作;要完善服务和保障机制,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破产程序,高质量完成破产工作,共同建立和维护破产法治公信与权威;要充分发挥行业服务与行业自律职能、行业代表与资源整合职能、市场培育与市场拓展职能,努力打造破产管理高层次人才队伍。

揭阳中院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将依法指导破产管理人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引领、交流作用,共同构建互信、合作、清廉的工作关系,携手推进揭阳市破产审判事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揭阳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