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从来不出错,这说明你做的事太简单了。”这句话确实发人深省,基层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的时候,要做不“简单”事,要开拓进取,要创新方式服务好群众,完全可能出错。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事实确实如此。给基层干部适度“试错权”,在老百姓诉求日益多样化的今天,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也各式各样,这对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党员干部怕出错,总是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地服务群众,对群众最急、最想、最盼的事情他们就缺少切实可行的办法,只能采用“和稀泥”的办法拖着办。如果给基层干部适度“试错权”,让他们心无顾虑,大胆闯、大胆试,敢于开拓进取,敢于创新方式服务群众,往往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给基层干部适度“试错权”,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不是无原则地宽容,而是必须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弄清哪些是可宽容之“错”。就必须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给基层干部适度“试错权”,让“狮子型”干部有敢拼、敢冲锋在前的底气,这对党和人民事业又快又好地推进,大有帮助。(刘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