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河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教育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防疫政策,今年博士招生考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的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考核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招生考试命题小组和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出题、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考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要在5月5日12:00之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邮箱psy790821@aliyun.com。
①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四、初试安排
1、初试科目
各科目满分为100分。
(1)教育学专业
外国语、业务课一:教育理论与实践、业务课二:教育历史与现状。
(2)教育心理与学生发展专业
外国语、业务课一: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业务课二:心理发展与教育理论。
2、初试时间
2022年5月8日 8:00-19:00 考试科目:外国语
2022年5月9日 8:00-9:10 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教育与心理研究方法
2022年5月9日 9:20-19:00 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2年5月10日 8:00-9:10 考试科目:业务课二:心理发展与教育理论
2022年5月10日 9:20-19:00 考试科目:业务课二:教育历史与现状
3、考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考试科目依次组织面试。
4、初试成绩及分数线划定
学院公布各科目初试成绩,并划定英语及专业课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普通招考制考生的初试为合格性考试,初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
五、复试安排
(一)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学术水平审核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和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前期研究成果满分80分,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20分。具体考核办法及打分标准如下。
1、前期研究成果
考生须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电子版)及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电子版),由学院进行审核、打分,其中科研成果满分40分,硕士毕业论文满分40分。
(1)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科研成果仅限2019年1月1日至本年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和教育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正式发表的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学术论文。所有成果均需确保真实性,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存在造假现象,则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1学术论文分类及计分标准
学术论文分为CSSCI、北大核心、普通刊物三个等级。各等级计分标准如下表:
注1:与硕士指导教师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则按考生为第一作者计分。
注2:刊物级别按照论文发表时刊物所属级别确定。
注3:考生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电子版(外文期刊论文需要出具检索证明)。
注4:其他相关学术成果由导师考核小组审定计分。
2科研成果计分方法
将所有考生科研成果按照计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满分40分,量化打分结果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不再累加。
(2)硕士论文计分办法
由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硕士论文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
(3)前期研究成果成绩汇总
前期研究成果成绩=科研成果成绩+硕士论文成绩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对考生攻读博士期间计划开展的研究选题(包括选题缘由或研究意义、选题涉及领域的学术动态、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进行评审,并给出成绩(满分为20分),报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3、学术水平审核成绩汇总
学术水平成绩=前期研究成果成绩+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成绩
(二)复试面试安排(100分)
1、复试面试考核要求
教育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水平、学术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教育学专业、教育心理与学生发展专业博士学位的学术基础。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道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道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2、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由5位考官组成,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具体安排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发布。
4.复试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面试小组成员根据申请人面试表现现场打分,分A票和B票,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
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B票个数×40%)。
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被委托导师可按A票计分;无委托导师,分值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B票分值相加÷B票个数)。
复试总成绩=(学术水平成绩+面试成绩)÷2
六、学院监督
邮箱:hbujiaoyuji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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