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17日

日照经开区
检察官/法官/渔政人员
全程监督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
用时2天,将320余万尾许氏平鮋鱼苗
入 !海!👇

7月16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法院、海洋发展服务中心联合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热心群众的见证和参与下,检察官、法官和渔政人员全程监督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用时2天,将320余万尾许氏平鮋鱼苗在辖区内山后一村码头放流入海,旨在改善和修复因非法捕捞而受损的海洋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保护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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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活动是经开区检察院针对前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三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并出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当事人缴纳增殖放流资金,并对增殖放流执行情况全程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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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8点30分,在海洋发展服务中心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对鱼种选购、数量统计、检疫、运输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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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30分,到达放流目的地后,相关人员将首批十几个养殖箱内的鱼苗放入事先准备好的滑道上,依次有序放流,一个个跳动的身影在滑道入海处翻涌起白色的水花,一箱箱鲜活的许氏平鮋苗种接续奔流进大海的怀抱,畅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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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持续两天,增殖放流活动的第二日,天空下起了雨,但附近渔民热情高涨,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并表示,“亲身经历了这次增殖放流,感受很真切,也受到警醒,一定会发动身边人保护好海洋环境,遵守禁渔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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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违法者在‘领取’刑事责任之余,要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远超过其非法所得。”经开区检察院申冲说,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海洋渔业资源修复举措,通过让案件当事人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质效,切实提升了公众保护海洋资源意识。

守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协作机制,联动发力,推动形成治理合力。通过在休渔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监督活动,成立检察官海警办公室,联合八部门会签《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正值休渔期,经开区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实践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推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守护好美丽海洋,为日照“蓝天碧水金沙滩”筑牢司法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