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遗弃婴儿,遗弃罪谁来承担?入夏以来,全国各地骄阳似火,可广东江门却发现了一起婴儿遗弃案,几个月的孩子就这样被丢弃在垃圾桶内,可周围未安装摄像头,遗弃者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锁定。

7月18日,广东江门,一名刚出生的婴儿被扔在垃圾桶内啼哭不止。视频曝光后,引发网友强烈谴责,为何婴儿的父母会如此残忍将其抛弃呢?显然,这样的行为是错误且违法的,下面来看看。

据现场群众介绍,当时他们一行人准备到垃圾桶旁丢垃圾,突然听到垃圾桶内有婴儿的啼哭声,往垃圾桶一看竟然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将婴儿从垃圾桶内抱出来。

警方到达现场后,在四周经过详细寻找,并未发现婴儿的父母,于是将婴儿送往了当地医院,据悉,当天江门最高气温达到35度,非常炎热,所幸,经过医院检查,婴儿并无大碍。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和前几天浙江女子和丈夫吵架将婴儿丢在垃圾桶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这次是真的遗弃婴儿啊!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或者患病、没有独立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情节恶劣的,将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弃养者是孩子的父母或者亲属的话,其行为涉及违法犯罪,后果必须由行为人来承担。

对此,家人们,您对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