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青岛警方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声称自己的母亲在家中遇险。警方立即赶往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被害人躺在血泊之中,面部血肉模糊,经鉴定,被害人是死于头部大出血。
警方通过对犯罪工具斧头进行信息提取,以及对被害人儿子的问询,综合得出被害人男友张某有着重大犯罪嫌疑,立马对进行抓捕。可当警方赶往张某家中的时候,却发现张某早已逃之夭夭。由于当时的侦查技术并未完善,巡查未果之后,只好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
整整四年,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直都未能被逮捕归案。直到2011年11月26日,警方了张某的自首电话,可当警方将张某逮捕时,却对面前的场景感到十分的疑惑,张某不仅全身破烂,身上还散发了恶臭味。这四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又是什么让逃亡了四年的他选择自首。
经过警方对张某的审问,张某将自己持斧头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当初这场命案背后的原因竟然是:青岛女子与情人旅馆约会,男友捉奸在床,仅仅因一句话酿血案。
张某出生于莱西市武备镇,在第一段婚姻中遭受背叛的他从此不再相信所谓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独自一人带着女儿生活。然而在1997年,当他碰到漂亮善良的李艳之后,又再一次坠入了爱河。
李艳同样也是离异,独自一人带着儿子生活。那时的女性独自抚养孩子,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李艳自然也想找个人依偎。虽然两人情投意合,但张某仍然对婚姻存有阴影,于是强人经过一番商量之后,以谈恋爱的名义同居生活并共同抚养双方子女,但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就这样,两人便开始有实无名的夫妻生活。虽是如此,随着两人的时间在一起越久,张某对李艳的感情也就愈加深厚,几遍了两人并未办理结婚证,但在张某心中李艳就是余生认定的女人。
可这在李艳看来,却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两人毕竟没名没分,只要张某有一天对自己生了厌,到时候自己又要再次经历独自一人扛起生活的痛苦。为了让自己生活有个保障,2002年,李艳在张某的支持下开了小型旅馆。
说是两人一直合办,张某出钱李艳出力,但实则却是李艳全权包办,身为保安的张某根本就不知道到底花了多钱,不过当时的张某并未对此多想,毕竟谁也不会怀疑自己的枕边人会对自己不利。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李艳竟然为了给让自己余生有个保障,竟然找好了下家,当小旅馆发展势景越来越好的时候,李艳竟然在与张某保持恋爱关系的同时,还与其他人发生了暧昧,甚至在得知其中一个旅客家境不错的时候,李艳还与他发展了长期地下恋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此前李艳多次向张某提出办理结婚证,从而被拒绝而导致安全感的极度缺失。其实在张某心中,当时刚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没有领证,现如今两人关系已经稳定了,就更加没必要拿个来证明两人之间的关系,毕竟生活是自己过的,又不是给别人看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时常担心自己会被抛弃的李艳便开始找好下家。
可最后并没有等来张某抛弃李艳的情况,而是李艳的东窗事发。2007年12月下午,提前下班准备到旅馆来帮衬一下的张某,却发现此生认定的爱人正在与与情人旅馆约会,被男友张某捉奸在床,再一次受到背叛的张某气不打一处来,将陌生男子赶走之后,为了发泄自己的怒火,不停地打骂李艳。
李艳既然能够独自经营着一家旅馆,自然也是个要强的人,当下就与张某对打起来,不仅对张某说:“你就是感情里的懦夫,无能的男人”,更是直接拿出一把水果刀朝着张某的背部刺了一刀。
此时的张某彻底被激怒,明明是对方出轨,却还要明目张胆地辱骂自己,仅仅因为这一句话最终酿成血案。彻底失去理智的张某直接从厨房拿出一把斧头对着李艳的头部砍了过去,随后连夜逃离了外地。在他逃亡四年的期间,由于不敢暴露身份,只好一路流浪,平常就以捡垃圾为生。也正是因为他整日一幅蓬头垢面的模样,这才逃离了警方的追捕。
四年的逃亡生活,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心理的百般折磨,对女儿的思念愈加澎湃,为了能够堂堂正正见一次自己的女儿,最终张某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一开始并未对被害人起杀心,而是在撞见被害人李艳出轨行为,并在李艳一步步的激怒下,从而丧失理智。虽然张某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既定事实,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对于故意杀人罪是否判处死刑,并不仅仅只是看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像李艳这种虽然是被害人,可她却存在着明显过错,并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再加上张某本身虽然在案发时逃亡,不过四年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因此一般不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过张某的错误已经酿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的他必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007年,青岛女子与情人旅馆约会,男友捉奸在床,因一句话酿血案》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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