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改委批复4所民办校收费标准!

1、广州市为明学校

广州市为明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800元。

二、在保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者加大投入。

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四、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二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2、广州市荔湾区新苗学校

广州市荔湾区新苗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三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3、广州华联外语实验学校

广州华联外语实验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8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78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0元。

二、在保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者加大投入。

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四、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二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4、广州思源学校

广州思源学校:

你校报来有关收费标准的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9〕10号)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425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

二、在保障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者加大投入。

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四、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二个学年,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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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学位也开始预警了!众多区域已发布学位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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