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自己知道,这是你逼我的……”

何宗义顾不上这是在自己儿子的周岁宴上,也顾不上家丑不能外扬,已经积压到顶点的怒火朝着妻子李梦欣而去。

曾经的何宗义和李梦欣夫妻二人是人们羡慕的神仙眷侣,两人因情投意合走到一起,在经过漫长的一段适应期和磨合期后,正式成为了一家人。何宗义是一名商人,在经济上面让李梦欣毫无压力,让她能够安心地做自己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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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学打交道的李梦欣心里向往着浪漫和自由,何宗义也尽可能配合自己的妻子,经常带着她到处旅游。李梦欣的生活是其身边甚多朋友梦寐以求却得不到的,可这样的生活并没有让她满足,她追求的是一种激情的自由。

驾校的学习本是何宗义为了能让李梦欣多掌握一项技能报的,结果却成为了李梦欣寻找激情的途径。报了驾照后,李梦欣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给了学驾照,甚至有时候傍晚何宗义都下班回家了,李梦欣都还没回来。

何宗义很开心李梦欣对自己的安排满意,可当他某次心血来潮想要去驾校接李梦欣回家时,他发现了难以接受的真相。

何宗义是认识李梦欣的教练的,来到驾校,打了声招呼后,何宗义便进入了场地里面,并在教练的指示下找到了停在一个隐蔽角落的教练车,何宗义觉得很是奇怪,如果是练车的话,为什么要停在这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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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走近后,何宗义这才发现,自己妻子所在的车竟然在轻微的晃动,又不像是发动机点火的那种晃,他默不作声凑近窗口往里看了看,竟发现自己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呆在车内,举止亲密,他顿时气冲上头,对着窗子猛拍几下。

车内的人听到动静赶紧分开,车门打开后,何宗义直接和陌生男子争打起来,周围的人也关注到了这个角落的闹剧赶紧过来帮忙劝架,最终在李梦欣的维护下,陌生男子狼狈逃开。周围的人也都散了,只留下这一对夫妻自行解决矛盾。

李梦欣称在车内的只是自己的一个驾校同学,两人在讨论开车的技巧,并且有任何私情。何宗义已经确定自己妻子的出轨行为,自是不会再相信她的任何解释,他回去后将整件事情和家中父母一说,便准备离婚。

可最终事情并没有朝着何宗义意料之中的样子发展,因为李梦欣突然怀孕了,算月份应该就是何宗义的,于是家里人全部都忙活着李梦欣肚子里的孩子,离婚的事情也只能就此作罢,可何宗义心中的那个坎却依旧还在,成了两人感情中一道无法弥补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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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后,何宗义想要和以前一样和妻子好好过日子,但心中对妻子已经没有信任感的他不由自主就想要和妻子作对,在孩子的周岁礼上,李梦欣特意叮嘱了不要孩子穿红色的衣服,何宗义却偏就要给孩子穿,两人直接在宴会当场争吵起来,何宗义看着眼前不依不饶的妻子,直接给了她一巴掌,并且当着所有人的面将李梦欣的丑事说了出来,李梦欣的母亲过来阻止,他将其推搡在地,导致李梦欣母亲昏迷不醒。

原本的一场喜事变成了一场闹剧,所有庆祝的亲戚都变成了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两家人的脸在这场闹剧中都丢尽了,事后,李梦欣对丈夫的行为非常愤怒,称自己并没有和驾校男同学在车上突破最后一道防线,他们只是互相学习而已,丈夫的行为这是在胡搅蛮缠,甚至扬言要以故意伤害罪以及家暴追究丈夫的法律责任。

李梦欣对丈夫的追责行为是否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呢,一般的家庭纠纷在很多时候都是会以调解为主,但一旦产生暴力行为并且达到了立罪程度,法律并不会以受害者和行为人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作为是否定罪的决定点,而是要根据具体情节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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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意伤害罪为例,根据法律规定: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应该以故意伤害罪立罪。故意伤害罪的立罪一般门槛为造成受害者轻伤,也就是说,一旦何宗义在争端中对李梦欣或者其家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级别,确实可能会被以故意伤害罪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涉及损害他人生命健康,并且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必定要够承担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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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是从法律基础上来讲,从道德上或许很多人觉得并不应该这样,因为从情感或者婚姻方面来看,何宗义才是受害者,他的遭遇更应该被人觉得可怜,但无论如何,何宗义可以用法律武器和已经没有感情的妻子离婚并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却不能用武力,如果不动手何宗义就是无过错方,但是一旦动手何宗义就成了加害方,所以在讨公道的同时切记一定要控制好自己所使用的方法,而对于李梦欣,只能说是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