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遛弯儿,

被突然蹿出的宠物犬吓着,

以至于摔伤住院。

最终,在社区调解下,

事情得到解决,

宠物犬主人赔偿伤者4.3万元。

两个多月前,海港区和平花园社区居民刘先生在小区遛弯儿时,一只宠物犬突然蹿出。刘先生因受惊摔倒,左胳膊轻微骨折、腰部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费4.3万元。

出院后,刘先生想找宠物犬的主人索赔。他和家人找到和平花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陈莹,希望能帮助调解。

社区设有以陈莹命名的调解工作室,陈莹在了解事件经过后,想尽力维护邻里关系,降低起诉率,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个难题。

陈莹先咨询了社区法律顾问张月龄。张月龄律师向她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了解事发经过和法律规定后,陈莹多次入户走访,电话联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居民换位思考。在她的积极努力下,7月15日,宠物犬的饲养人最终决定赔付受伤居民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4.3万元,守住了邻里之情。

养犬是个人权利,

但必须守法守规,有规则意识。

管好宠物犬,

绝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更体现着社区的文明程度

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和平花园社区再次呼吁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提高文明养犬意识,防止发生饲养宠物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事件,希望每位爱犬人士都能为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尽一份力。

全媒体记者:周磊 唐晓辉

通讯员:赵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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