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的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名称,彰显地名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有效发挥地名文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拟对城区新修建的三条道路予以命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为建设安国新时代品质之城、文明之城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道路概况

(一)道路一位于城西定安路北侧,安泰大街西侧,东西走向,东起安泰大街,西至会展东街,南邻祁州大院,北邻空地,长度437米,宽度20米。

(二)道路二位于药王庙广场北侧,东西走向,东起安兴南大街,经安泰大街西延,长度1593米,宽度20米。

(三)道路三位于药王庙广场南侧,东西走向,东起药王庙大街(或药王庙南侧同庆路),西至安兴南大街,长度485米,宽度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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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名称要求

(一)街路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符合国务院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

(二)注重体现我市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和经济特征;

(三)新命名名称需标明名称含义;

(四)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五)街道名称使用的汉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

(六)避免“大、洋、怪、重”,不得与市内已命名的街道重名;

(七)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命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国地名读音或外国语读音命名;

(八)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妨碍民族团结、带有封建色彩、格调低俗、古怪离奇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三、名称选项:

道路一:(安泰大街西侧)A 会蒲路B 会丰路 C其他名称

道路二:(药王庙广场北侧)A 药王庙广场北路 B 邳彤大路C其他名称

道路三:(药王庙广场南侧)A 药王庙广场南路 B 邳彤南路C其他名称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结束。

五、参与方式(一)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的,可将命名意见发送至安国市民政局邮箱agsdmb@163.com

(二)应征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命名意见送至或邮寄至安国市民政局。

地 址:安国市朝阳路8号

电 话:0312—3368282

联系人:张萍芳

本次征集公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国市民政局。

安国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