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福建省财政围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7月21日,福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余军在福建省委宣传部举行的“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财政厅专场)上介绍福建省财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情况。

随着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福建省财政实力持续增强,财政“蛋糕”越做越大。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2年的3009亿元稳步增加到2021年的5744亿元,年均增长8.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1776亿元稳步增加到2021年的3383亿元,年均增长8.5%,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民生支出从2012年的1940亿元稳步增加到2021年的3945亿元,十年间增长了一倍,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每年都保持在7成以上水平。

“即使是在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持续反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福建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财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始终把民生投入摆在首位。”余军说,2020年、2021年民生支出占比分别达到75.4%和75.8%;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作用,2016至2021年累计投入4395亿元用于支持民生项目建设,占新增债务限额总量的比重超7成。其中,一般债超9成、专项债超6成用于民生项目建设。

在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方面,10年来,福建省教育支出从562亿元增加到1080亿元,年均增长10.3%,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1.3个百分点,始终是福建省第一大财政支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从205亿元增加到592亿元,年均增长12.3%,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3.3个百分点;卫生健康支出从219亿元增加到533亿元,年均增长10.4%,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1.4个百分点。

在老区苏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福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搬迁等扶贫政策。10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440亿元,支持福建提前一年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后,福建省财政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留财力转移支付、县域产业发展等14项原扶贫政策,2021年投入农林水等乡村振兴资金共228亿元,其中90%用于支持老区苏区发展。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福建围绕推进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创新实施综合性生态补偿、重点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促进福建省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等生态环保指标大幅提升。10年来,全省生态环保支出从90亿元增加到211亿元,年均增长10%,高于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速1个百分点。其中,累计投入27.7亿元,支持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累计投入92亿元,支持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面完成;已筹措30.6亿元,支持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