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有效控制疫情风险,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特别推出,入湘离湘防疫提示。

一、入湘人员:所有入(返)湘人员至少提前1天进行报备。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目的地报备小程序等程序报备行程,主动向目的地单位、村(社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湘,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1. 境外入湘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一般是在第一入境点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目的地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 国内高风险区入湘人员: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国内中风险区入湘人员: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 国内低风险区或参照低风险区管理入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离湘人员:要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作好个人防护,积极主动向当地进行报备报告,严格遵守当地出行要求。

倡导本地居民减少非必要跨省、跨市出行,就地旅游休闲,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省份、地区。避免非必要跨境旅行。倡导公职人员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自治县、旗),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省的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返湘前自主报备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其他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特别是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人群。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1. 出行前,做好自身健康评估和健康监测。

离湘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暂时终止出行计划。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还是自驾出行都要做好路途中的个人防护。遵守服从当地新冠防控工作的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不在密闭空间和人群扎堆的环境下就餐,必要时可佩戴眼罩和一次性手套进行防护。

要尽量避免进出人流密集型的场所,正确规范地佩戴口罩,要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在打喷嚏时遮掩口鼻,要勤洗手,保持居住场所的通风换气。

暑期出行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和饮食安全。

2. 根据行程安排,准备好随身物品。除了换洗衣物、防晒防雨用具,和常规服用的药物外,还可配备一些个人防护用品,如消毒纸巾、棉片,免洗喷雾、消毒液等,必要时,配备一次性床单被套、毛巾、内衣裤、拖鞋、常用药品、消杀用品等,以及适量配备一些方便食品、饮用水、小零食等。

3. 离湘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终止行程,及时就近就医,进行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

4. 返湘后,严格按照外省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三、做好日常防护: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当好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日常防护。

1. 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需要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少扎堆,少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

2. 进入网红打卡地、旅游景区景点、影剧院、图书馆、娱乐场所等场所,应严格执行预约、限流、扫码验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避免发生人员聚集。

3. 提高卫生健康素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常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物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4. 减少聚集性活动,降低感染风险。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不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聚会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5. 主动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手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