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10时36分许,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民警在汾屯线巡逻执勤,民警例行检查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发现该驾驶人程某全驾驶的载货三轮摩托车载有1人,并且该名驾驶员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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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驾驶人程某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向驾乘人员耐心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指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他们从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程某全无证、无牌、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汾阳交警提醒: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坐人员的生命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后果相当严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