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7月21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县域内“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同时联合永清县卫生健康局、永清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组成检查组,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剂产品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磋商座谈会,厘清工作职能,推动两部门与检察机关统一意识,形成工作合力,为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明确了重点内容、方向与步骤。

检查组实地走访永清县某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调取进销台账《消杀灭购进品种明细》,对照最高检《非法添加药物检测样品详细信息及检验结果》中涉及的“消”字号产品信息,核对生产批号、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

之后,检查组进入库房对“消”字号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观宣传等进行查验。检查发现,进销台账中存在与最高检《非法添加药物检测样品详细信息及检验结果》中同批号、同生产企业的盖天灵®湿独清抑菌乳膏,含有违禁成分益康唑;鑫玺®千金湿痒洗液说明书存在无依据使用剂量“每日1-2次”、冀达风油精主要植物未标注拉丁文名称等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永清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县卫生健康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加强监管力度,开展全面排查,堵塞漏洞,建立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销毁制度,向公共开展“消”字号产品宣传教育,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冀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