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参军流程

全国征兵网(网址)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唯一官方网上应征平台,具有办理兵役登记、接受应征报名、开展政策咨询、查询个人信息、受理监督举报等功能。

(一)网上登记应征报名时间:4月1日至8月15日。

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应征大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二)初审初检经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应征公民,由参军入伍所在乡(镇、街道)人武部负责办理初审初检。大学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区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三)体检政考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应征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考工作。

(四)走访调查政治联考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应征公民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役前教育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预定新兵役前教育训练的通知》(国征【2018】8号),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应征青年进行役前教育,端正入伍动机、增强适应能力、提高军事素质,为顺利服役、适应新训、培养骨干素质等奠定坚实基础。

(八)批准入伍体检、政考合格并经过审批定兵后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按计划组织起运交接。大学生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