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刘庄店镇崔老庄村村监会主任王某某在2015至2018年间,连续三年申报并办理了农村低保。王某某交代实情:“我是2017年担任崔老庄行政村村监会主任的,2015年我还不是村干部,当时村小学没钱支付租金,村委干部说给我家办低保,用低保金抵付土地租金,让我别声张……当时不太懂政策,就稀里糊涂地领了。”王某某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对违规套取低保款折抵租金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最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程为王某某办理冒领低保抵扣租金事宜的村会计袁某某被开除党籍,崔老庄行政村原党支部书记崔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作为领导干部,突破纪法底线,不是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却是挖空心思打“擦边球”钻空子,将心思和精力用错了地方。“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干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我们要清醒地知道,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可控的,切不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才能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月映万川,万川映月”。把分管工作当“自留地”,会极大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以身先人,故其兵为天下雄。”习主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领导干部应自觉培养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纳入法治轨道,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习主席强调,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滥权要追究,让一切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的最低底线,以案明德、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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