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萍)7月27日下午,昆山市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建设推进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丽艳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城市负责、对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负责的态度,认识再统一、目标再明确、工作再提速,持续探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努力打造一座“会呼吸”“有韧性”的生态城市,探索一条海绵城市建设的“昆山之路”,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提供坚实保障。副市长周继春参加会议。

我市自2009年起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探索,2016年成功入选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今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启动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工作,我市作为江苏省唯一城市,成功入选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创建期为3年,需全面完成《昆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实施方案》中明确的8大类、93个工程项目包和国家绩效考核任务要求。

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会议强调,要以海绵理念推动现代化城市建设。建设全国海绵示范城市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更是一次重要发展机遇。苏州市委、市政府赋予昆山“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的重大使命,其中海绵城市是打造现代化城市建设县域示范的重要内容、重要抓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既是城市安全的需要,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筑牢城市安全底板;另一方面,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海绵理念,整体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

会议指出,要以系统思维谋划可持续发展路径。要坚持精准施策、系统施治。聚焦城市防洪排涝和雨水问题,构筑“蓄排结合”的现代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打造蓝绿融合、安全韧性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水安、水兴、水美的现代化江南水乡海绵城市。要强化科技创新、产业转化。用好海绵城市实验室、海绵城市研究会等平台,研发更多海绵城市建设专利和新型技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综合效益。要注重数字治理、共建共享。结合公共智慧底座建设,打造海绵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管控平台。要实施一批群众身边的海绵项目,强化全社会海绵理念认知感知,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海绵城市的昆山样板。

会议强调,要以目标导向强化全方位支撑保障。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市住建局、市海绵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担负起属地、行业海绵城市建设主体责任。要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尽快研究出台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合规高效使用。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简约适用的原则投入,同时引导绿色金融服务和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确保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要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尽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置各项指标,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导力度,确保三年后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验收。

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昆山创建国家海绵示范城市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中规院解读了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建设三年工作任务及绩效考核指标;开发区、高新区、周市镇以及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