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7月26日上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部署《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区领导刘素婷等在洞头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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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法规,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和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并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两山”转化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条例》是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举措。要在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大场景中,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推进联防联控和协同治理,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加强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大格局。要在“多跨联动”大协同中增强《条例》贯彻实施综合效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形成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强化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