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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写设备上照片及文件 已于12:00允许2次”“读取了应用列表,获取手机信息 已于12:00返回空信息66次”,这是该公司员工在视频里呈现的这款监控软件的部分工作记录。对于现代人来说,手机是个人隐私的重要载体,里面几乎储存着个体的全部生活信息和痕迹。把手机给别人看,哪怕是自己的亲人、朋友,都是一件非常有心理负担的事。然而,西安这家公司利用监控软件可以随时随意看你的照片、聊天记录,员工的私生活在公司面前变得一览无余,毫无隐私可言,这种行为让人难以接受。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么看来,涉事公司给员工私人手机安装监控软件的行为,涉嫌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当然也有法律人士认为,“监控系统本身并不涉及侵权,它本质上就和摄像头一样,是一个中立的工具,是否构成侵权主要还是看企业的使用状况”,同时“监控员工,企业有必要提前告知”,但是这家公司要求员工手机开放所有权限,明显超出了合理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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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统计员工“非工作流量”;某公司开发的员工“行为感知系统”,可以提前获知员工是否有跳槽意向;某公司在每个员工工位上都安装一对一监控摄像头,精准防止摸鱼……就此来看,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阶段。值得关注的是,如今曝出的这些事件,最后往往都不了了之。这无形中也给了一些企业继续无底线侵犯员工隐私的底气。与之相类似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对APP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加强了监管。无论是出台数据安全法,明确APP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还是曝光企业违法行为,要求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这些措施都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因此,这对于深受企业监控之苦的劳动者,也是一个可资借鉴的参考。对这些无所不用其极的公司不能只是谴责,应该有专门的处罚措施,扼杀无良企业窥探员工隐私的欲望,倒逼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每家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权的企业,都会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要么防泄密,要么反摸鱼。诚然,企业确实有管理员工的需要,但是并不必然只有牺牲员工隐私这一条路。以西安这家公司为例,要防止员工泄密有很多手段。比如在招聘时就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条款,如果发现员工有泄密行为,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索赔;如果非要监控工作区域里员工使用手机的行为,可以发放工作手机,方便员工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强制安装监控软件,如此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失了人心,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