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22年8月2日 《人民日报》)

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创新和产业革命带来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必须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这个战略任务,抓住科技创新这个核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主动谋划、持续发力,推动创新跨越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克服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瓶颈、可持续创新发展基础支撑障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制度政策上率先作出前瞻性安排,加快速度换挡、加快动力转换,释放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活力,率先实现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构建高效的科研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科研管理体系;试行科研院所分类登记制度,符合登记条件和改革方向的公益性机构,可登记为事业单位;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分类评价办法,定期对科研机构组织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推行科研机构绩效拨款试点,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全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与利益补偿、后续支持相结合的奖惩机制。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新型科研机构。集中优势资源、整合各类办学力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重点学科。对大学的科研条件平台和基础研究予以相对稳定科研经费支持;持各类主体创办新型科研机构。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继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梯次型产业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服务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省、市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研发支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

作者:中共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 徐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