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经2022年6月17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