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自强

在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5名劳动者被拖欠半年工资18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后该公司仍未支付,5人向黄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黄岛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卢某、许某等5名劳动者工资案,5名劳动者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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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1年,卢某、许某等5人在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拖欠半年工资未付。原告卢某、许某等5人将被告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黄岛法院。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向5名劳动者支付工资共计18万余元,但该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付款。今年,卢某、许某等5名劳动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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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5名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申请法院查封公司设备并加大执行力度。执行法官到该公司核实财产线索时,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服务对象未按计划支付2021年剩余货款,目前公司处于经营困境、无力付款状态。若法院强行查封设备,公司只能被迫停产,大量工人将面临下岗,希望执行法官给予一定时间筹措资金。

如何既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又能确保讨回工人工资,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执行法官一方面到该公司的服务对象处截留了剩余货款,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尽快筹措剩余资金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与此同时,执行法官还与5名申请执行人沟通交流,告知其案件执行情况及后续办案思路,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日前,经黄岛法院妥善执结,青岛某工程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执行款交至黄岛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5名劳动者办理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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