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连平警方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时,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机动车,经查核,该车车主对车辆的排气管进行了非法改装。目前,连平警方已依法对车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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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车架、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车主必须将车恢复原貌,在恢复前不得办理任何车辆相关业务。若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则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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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车辆有哪些危害

1.增加排气管、拆卸排气系统的消音器,改装排气管,会产生噪音污染,影响他人。

2.改装灯光,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3.改变车辆电路,容易留下火灾隐患,引发车辆自燃。

4.改变底盘结构,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会造成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连平警方提示:车辆个性改装成了当下不少人的“追求”,但如果车主非法进行改装,就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机动车辆不仅会给驾驶员自身带来危险,也会给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连平警方将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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