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沧县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沧县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沧县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参照《沧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沧政办传〔2022〕52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凡是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在沧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商品住宅首次签约时间在8月1日之前、并在8月1日之后退房重新签订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二、发放标准。凡在上述期间购房的购房人,按照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1%金额发放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具体补贴操作程序

1.申请。由购房人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的缴款凭证;

(2)不动产购置发票;

(3)商品房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个人购房申请人需向县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提供以上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受托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购房人如果没有本人银行卡,允许提供法定监护人银行卡替代。

2.受理。由县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窗口负责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之间组织受理购房人的购房补贴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申请表(附件2),填写购房信息并盖章确认。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3.审核。由房产交易中心将以上资料汇总后交至县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审核。

4.公示。经县住建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

5.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分批次汇总报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分批次拨付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依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拨付给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1.如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后退房的,补贴受益人应将享受的补贴资金全额退还。

3.购房补贴受理申请地点在沧县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窗口(电话:3160131),受理结果查询关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

4.本细则由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沧县2022年购房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