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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第一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最新通知

为规范招生秩序,减少人员聚集,为家长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1、招生班级:小班(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容量,确保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大班学位已满不再招生。

2、招生对象: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辖区常住适龄幼儿。

3、报名时间:

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注:以报名先后顺序名额招满为止,若上午学位登记已满,则下午不再招生。)

进城务工子女学位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注:名额招满为止,若8月12日学位登记已满,则不再招生。)

二、对提供材料进行细化和规范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 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8月11日);

2. 辖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如辖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辖区内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截止到8月11日满6个月)

④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 原始户口本;

2. 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辖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辖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

3. 父母一方在高新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截止到8月13日满6个月);

4. 父母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5. 辖区内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

6. 房管部门出具的沧州市及沧县无房证明。

7. 医学出生证明;

8. 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招生地点:沧州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