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滨海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密切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勤联动工作的九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联络机制。三方确定联络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联络,协调相关事项。二是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三是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在案件查办、信息支持等方面形成共治共享合力。四是建立线索通报及案件移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及时审查。五是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适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采取个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必要时组成联合专案组。六是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各方根据工作需要,保持密切沟通,探索搭建专业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七是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家组。各方抽调专家或业务骨干,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宏观战略、法律法规理解适用、典型案件办理中疑难问题的研究,服务基层执法实践。八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定期发布一批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九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定期对查办侦破重大案件、推进协作机制和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全市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