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取消代办老年优待证,老年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规定的优待服务。

据了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的通知》(东卫办字〔2022〕37号),自2022年8月1日起,《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在东营市范围内取消办理,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代办此项业务。老年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规定的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