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十四五”期间法治首府建设,对标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委托自治区社科院一体编制法治呼和浩特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文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自治区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制定11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截至8月5日,认真办理“蒙企通”平台企业举报投诉案件,自“蒙企通”平台企业反映问题窗口运行以来,共收到企业举报投诉案件31件,下发督办函6件,已办结24件,正在办理中7件。持续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实行“月提示、月通报”机制,1至5月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扎实做好行政立法、行政复议与应诉、仲裁工作。1至6月,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7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共接待当事人1000余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行政诉讼案件40件。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310件,争议标的7.90亿元,出具《提交财产保全函》24件,《解除保全函》1件,审理结案161件,其中裁决72件、调解37件、决定52件,调解和解率23%。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意见》,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开展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公告》。收集梳理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编制的综合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呼和浩特市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全市各级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数据信息推送录入和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学习测评,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能力。

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了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场所建设等阶段性改革任务。改革后市本级划转行政复议人员编制25名,增设两个复议科室;9个旗县区分别划转行政复议人员编制1至13名,各设一个复议股室。行政复议队伍得到充实,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办案人员与案件数量不匹配的问题,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6个旗县区已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余3个旗县区正在成立中。(记者 武子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