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北洸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出租屋内的一个红色挎包被盗,包内装有现金1196元及手机一部。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女子于中午12时许租住该院子内房屋,16时许,房屋中介智某到此院中闲逛,并将女子放在出租屋内的斜挎包盗走。民警依法将智某传唤至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调查。在各项证据的综合指证和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智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智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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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