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经过

近日,长沙市民陈女士向媒体反馈,她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长沙县某驾校余教练发布了一些视频,内容多为女学员。陈女士认为,余教练发布的视频“思想低俗,语言恶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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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的一天,陈女士偶然刷到了长沙县某驾校余教练上传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一名姑娘穿着裙子躺在教练车后排。余教练给视频的配文是:“这姑娘上车就睡觉,我都怀疑你昨晚是不是背个电瓶打鱼去了。”
记者查证后,发现除了这段学员睡觉的视频,余教练还上传了多段疑似“开车”的视频。
在余教练7月份发布的视频里,一名女学员的腿占据了小半个屏幕。余教练给这条视频的配字是:“穿着一双踩屎感的鞋说找不到感觉,非得试一下赤脚开车。”
7月31日,一名穿着短裤练车的女学员成为了余教练上传视频的主角。
在另外一条视频中,该教练还询问一位刚结束练车的女学员:“穿这么性感大晚上骑小电驴不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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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记者联系到了余教练。他表示,自己在社交平台上传的所有视频都经过了学员同意,没有偷拍行为。
余教练说,此前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过多条教人开车的视频,但播放量都不高。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上传了一位女学员穿短裙练车的视频,一下就收获了10几万的播放量,并且来找自己学车的学员也变多了。
余教练还表示,之所以视频中全是女学员,是因为他是教自动挡的,所带的学员里基本全是女性。随后,余教练删除了一些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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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友看法

在余教练发的视频评论里,网友也是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不怕学员刷到?”余教练回复称:“没事,我车上气氛比较轻松。”
也有网友问:“这是找到你的流量密码了咯?”余教练回复道:“是的,只有这个才好多人看。”
还有网友提出质疑:“这太不尊重学员了吧。”对此余教练未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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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鱼说法】

如今自媒体行业发展越来越快,各种短视频、直播层出不穷。在自媒体平台里,不仅可以通过视频来结交新网友,还可以获得平台的流量分成,创造可观的收益。但同时,这也让一些视频作者为了赚取流量,选择了一些不正当的途径。
很多三观不正、低俗恶趣味的视频被上传至自媒体平台上,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特别对一些青少年来说,这些视频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成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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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网友可能会觉得,余教练发的这些视频还好啊,不属于违法行为吧,其实不然!
首先,《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只有经过本人同意,才能使用他人的照片、视频等。
也就是说,余教练要上传女学员的视频到网上,必须经过女学员的同意,不然就是侵权行为。
女学员有权要求余教练删除视频,消除不良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余教练的违法行为,造成女学员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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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余教练私自拍摄女学员睡觉的视频,特写女学员裸露的部位,并将女学员穿短裙、露大腿的视频上传至网上。余教练的上述行为,明显侵犯了女学员的隐私权。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如果余教练泄露女学员的隐私,致使女学员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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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余教练不仅发布女学员隐私,还给视频配低俗的文字,涉嫌打“擦边球”来赚取流量。
这样的视频传播,会导致不良社会风气,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看到这样的视频和直播,我们可以选择举报或者报警,坚决定制这样的现象。
对于这样的视频和直播,自媒体平台也会非常重视,会采取暂时禁封,并责令其整改,严重的可以永远停播、禁封相关账号。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我们应当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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