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保护老年群体财产不受侵害,近日,饶阳法院依法对两起涉养老集资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耿某以公司建厂房、资金周转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以高于市场价或承诺给付高额利息为名,用打存条或欠条的方式向农民收购棉花、小麦等农作物;以帮助受害人卖电动车为名,骗取电动车20余辆,造成损失共计九百余万元,受害者一百余人。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 、王某某两人以经营农资生意为依托,在未经任何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利息高、支取方便为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截止案发时间,王某给149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三千六百余万元,王某某给34名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五百三十余万元。

依法审判:

两起案件中,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息为诱惑,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巨额资金,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受害人中,涉及60周岁以上老年被害人130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我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十年至十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不法分子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实施诈骗。老年群体由于防范意识弱,很容易被表面现象迷惑,受到不法分子欺骗。这里,法官提醒老年朋友,要多关注与自身相关的政策、新闻报道及反诈骗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诈骗手法,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要警惕所谓的高利息、高回报的虚假宣传,遇事多和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如果发现自己受骗,请注意留存转账证据,敢于报警,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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