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干部作风不断转变,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营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田虹,原主任沙建余、洪涛,住房公积金中心盖州办事处主任李国强、沿海办事处主任王路、老边办事处主任原林、鲅鱼圈办事处主任董恩元等7人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4年12月至2019年10月,在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调整工作过程中,沙建余、田虹协调不畅、工作不到位,导致住房公积金抵押登记费由抵押人先交纳再退费的问题在政策调整后仍长期存在。在抵押登记费返还过程中,田虹、沙建余、洪涛、李国强、王路、原林、董恩元等7人不作为、慢作为,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返还。2022年4月,田虹、沙建余、洪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国强、王路、原林、董恩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原书记员李连胜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14年12月至2019年1月,李连胜在承办某执行案件过程中,工作失职失责,错误计算迟延债务利息,且重复计算执行费,致使多予执行被执行人财产。2022年5月,李连胜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盖州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尹钟闻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尹钟闻在任盖州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盖州市粮油管理站党组书记、站长等职务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套取差价款、制作虚假凭证等方式侵吞国家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尹钟闻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尹钟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王立明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4年9月至2016年2月,王立明在任大石桥市中心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接受粮食储备库维修工程承包人张某在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请托,违规收受茶叶、海鲜等礼品。王立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王立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中,有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有的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相关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相关人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亮剑的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反思警醒、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树牢底线思维和服务意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构建“亲不逾矩、清不疏远”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断破解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和“痛点”,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营口发展核心竞争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部署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半年工作调度会精神,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三步走”路线图,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突出办案引领,有效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强化统筹治理,把握实效标准,持续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真交成绩单、交真成绩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护航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营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