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空冷涡(槽)、低层切变线以及副热带高压的共同影响,8月13日至15日,内蒙古将迎来明显降水天气过程。为切实做好重大气象灾害保障服务,经研判,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决定于8月12日16时3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据了解,此次天气过程中,内蒙古西部偏南和偏东、中部偏南和偏东、东部偏南地区有大雨,包头市南部、鄂尔多斯市东北部、呼和浩特市中部和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锡林郭勒盟东南部和赤峰市北部有暴雨,局地有大暴雨, 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强降水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较高。

根据上述情况,内蒙古气象局立即进入防汛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单位将严格按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密切监视天气变化, 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