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我市有效实施,8月10日,由省妇联、省关工委、市妇联联合主办的广东省家庭教育普法驿站汕头站启动仪式暨首场活动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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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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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上,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宋伟国律师为家长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现场作分享,让家长了解到国家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不仅提要求、立规矩,也是为家庭赋能、为家长提供帮助。随后,活动招募的家长和孩子们一起观看了视频短片《父与子的战争》,并一起表演了《有儿养成》喵星人手偶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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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美满,关系到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和谐。记者采访获悉,为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广东有效实施,省妇联联合省关工委开展广东省家庭教育普法驿站项目,在全省设立1000个驿站开展普法活动,共覆盖全省21个地市,我市设立小公园街道荣隆社区、龙湖区充耀社区、龙腾街道和汕头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共41个普法驿站,依托现有社区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招募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形成常态化的家庭教育普法宣传阵地。

市妇联表示:

接下来,汕头普法驿站将加大宣传,送法到家到父母身边,在全市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工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具体的案例、喜闻乐见的形式,把父母的主体责任讲清楚,把育人育才先育德的道理讲透彻,把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讲到位,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