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驾驶员都知道,路面最右侧那条宽度略小于行车道的车道叫“应急车道”。顾名思义,应急车道用于紧急情况下车辆的行驶或停车,在正常情况下是严禁车辆行驶和停车的。近日,一名本地车主在沈海高速公路汕头路段上演驾车从应急车道快速超车的“惊魂一幕”,结果被一群众举报,最终受到了交警部门的处罚。

近日,一名网民在网上爆料,称7月27日上午9时多有一辆号牌为粤D/D××68的小汽车在沈海高速公路澄海湖心往店市方向离店市收费站出口约500米处,通过应急车道超车行驶,差点酿成碰撞事故,险象环生。从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画面看,当时同向两条行车道均有车辆在行驶,后面来车无法从左侧车道实现超车,便从右侧的应急车道上加速“钻”了过去。

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汕汾中队获悉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联系涉嫌违法车辆驾驶员林某核实当天情况,并通知其前来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7月29日上午,林某来到交警汕汾中队队部,对自己当天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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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林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对其“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林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今后出行会时刻注意安全驾驶。

蜀黍有话说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专供应急车辆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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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或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情况时,才允许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如果确实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辆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当夜间、雨雾天气等能见度低时还应将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增加到200米以上,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