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交警大队在海尔大道与兰州路查处点,查获“酒司机”一名,经检测陈某涉嫌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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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21时30分许,陈某驾驶白色轿车沿兰州路行驶至酒驾查处点附近,交警对其进行检查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交警立即对其进行控制,经检测陈某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驾驶人陈某交代,当晚在李家河夜市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一些啤酒,酒后觉得自己没喝多喝,便驾车与朋友回家,行驶到海尔大道与兰州路路口附近被交警查处,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行为后悔不已嚎啕大哭。

驾驶人陈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通讯员:李强、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