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发生了一件非常搞笑的事。某商场珠宝店内,一漂亮女子正在试戴戒指,女子下一秒一个动作,惊的人是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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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天这个女子来到商场的珠宝店内。要试戴戒指。店员想都没想就拿了出来。女子在试戴的过程中。趁店员不注意扭头就跑。

店员一看,赶紧报了警。结果,只用了半小时 ,女子就被抓到了。

女嫌疑人交代,当天下午在该商场闲逛时,看到店内的戒指非常漂亮,就到了店内试戴。但由于身上钱不够,于是便在试戴时趁店员不注意将戒指抢走。

现在,嫌疑人卢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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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幕,都觉得搞笑。这智商,笑s人不偿命了[捂脸]

看女子的身材长相不错,还怕没人给买个戒指?

胆子太肥了,你好歹计划好逃跑路线在跑啊,才半小时就被抓了,要是我……起码一个小时

虽然自己喜欢,但是也不能抢啊,没钱买不是借口,再喜欢的东西也不能抢。你这样不劳而获,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商场里卖的东西我都喜欢。喜欢的东西太多,可是我没钱。难道都去抢吗?

女子这属于盗窃黄金了,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法律中,盗窃不是zui严重的,但却是zui丢人。特别是对一个女孩来说,这种罪名会跟随她一辈子。以后她还怎么嫁人?

看女孩子还很年轻,想到她将面临牢狱之灾,白白浪费了大好青春,实在让人痛心[伤心],太可惜了。

被喜欢冲昏了头,不计后果的任性[捂脸]这下好了,不用花钱,民警叔叔送你的连环银手镯更闪亮。

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靠双手努力去争取,而不是靠抢。都是成年人了,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