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0-24时,沧州市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系8月15日自西藏拉萨返沧人员(8月17日5:50到达石家庄)。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轨迹公布如下:

症状感染者1,献县人

8月11-12日在西藏拉萨东嘎镇居家未外出。

8月13日中午12:30-13:00之间去附近小区楼下做核酸,下午14:00-18:00之间在朋友家打麻将,之后回家未外出。

8月14日上午10:00与女儿、丈夫一同前往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做核酸,之后在家未外出。

8月15日11:30骑电动车到附近小区楼下做核酸,12:30左右出发,13:30左右到火车站,在进站口等待进站,14:00进候车室等待。

8月15日16:00,乘坐Z22次列车,于8月17日5:50至石家庄北站,下车在火车站采集核酸。后乘坐出租车返回献县十五级镇小营村家中。17:1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21:30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献县人

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女儿,其活动轨迹与无症状感染者1相同。17:1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21:30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