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偶尔会有亲朋好友说帮个忙,给他做个担保一下,不用提供什么就签个字就好了。其背后的风险我们还是要知道的。

首先,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字面意思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保证”有“连带”二字,就比“一般”风险程度更高了。

“一般保证”说白了,就是,你担保的好友,他逾期了,还不上钱,债权人也就是债主,在经过诉讼和申请仲裁胜诉后,就找到我们还钱了,去履行这个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就是,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还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或者债务人,谁来履行债务。这时候,走到这个程度的话,基本上都是直接让担保人来履行债务了。

风险程度: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另外一个点就是,当亲朋好友需要你做他的担保人的时候,其实他这个时候的债务快要资不抵债,才会被要求担保人来为他提供担保。这个时候就是我们就要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要是自己要去偿还这个债务时候,自己是否能够还得起。因为现在的征信会显示你的担保记录,在咱们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这个也会算是一个隐形的负债。只要债权人逾期,我们个人征信的担保记录也会显示出来,不利于我们去申请银行的低息贷款产品。

总结一点就是能不做担保人就不做担保人,当然除了自己父母,在父母需要的特殊情况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的,其他情况下都要考量自身实际情况。同时在提供担保的时候,可以选择反担保,用来保证自己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