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近期,分宜县连续出现高温天气,新余市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森林火险等级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高温天气还将持续。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全县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2.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和烤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烧除疫木;

4.禁止在林区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林区上坟时烧纸钱、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在林区放孔明灯、打火把照明、玩火;

7.严禁林区过往车辆司机和乘客向车外扔烟头和排放带有火源的废弃物等火种;

8.严禁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

9.严禁一切未经审批的用火行为。

二、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林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分宜县人民政府

渝水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近期,新余市渝水区连续出现高温天气,新余市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森林火险等级高,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高温天气还将持续。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全区林区和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2.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和烤火;

3.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烧除疫木;

4.禁止在林区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

5.禁止在林区上坟时烧纸钱、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在林区放孔明灯、打火把照明、玩火;

7.严禁林区过往车辆司机和乘客向车外扔烟头和排放带有火源的废弃物等火种;

8.严禁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

9.严禁一切未经审批的用火行为。

二、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林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渝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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