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来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认缴出资未到期

公司欠债怎么办

“当前由认缴出资导致的案子较多。”无锡中院民二庭副庭长王俊梅介绍了这样一起案子。甲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8日,注册资本为30万元,陈某、冯某均认缴出资15万元,出资期限为2038年12月31日前,其中陈某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

之后在经营中,甲公司与张某发生纠纷,2020年11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甲公司结欠张某合作款7万余元,但在调解书生效后,甲公司并没有履行债务,张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甲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终结了本次执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冯某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不过,陈某、冯某的认缴出资期限远在2038年,这样的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王俊梅表示,在认缴资本制下,公司未能清偿债务且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就属于具备破产原因但未申请破产的情形,因此股东的认缴出资应加速到期,因此陈某、冯某均应对甲公司结欠张某的债务在15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王俊梅介绍,在认缴资本制下,目前投资者虽然享有较大的投资自由,但股东的出资责任并未实质减轻。注册资本越高,股东认缴出资额越高,股东承担的风险越大。而且,股东的认缴出资只是暂缓缴纳,并非永久免除。因此,投资者应合理设置公司注册资本以及认缴出资期限。

审判统计——

案件量逐年增多

新类型不断涌现

近年来,随着公司交易活动的频繁、公司诉讼规则的完善以及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公司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蒋飞介绍,公司纠纷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较为困难。

据统计,无锡法院2020年受理1002件,2021年受理1147件,同比分别增长36.67%和14.47%。除传统的股权转让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纠纷、清算责任纠纷外,股权代持、股权对赌、明股实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