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创文”成果,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市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市区常态化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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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出行安全,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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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整治停车乱象,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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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支队机关警力下沉,全警参与,采取平峰和高峰查处结合、定点查纠和流动巡逻结合等多种方式严查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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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关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记1分
  •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
  • 非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元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
  •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30元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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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曝光。对查处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对违法人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将被处罚人信息及违法行为上报晋城市创文指挥部,晋城市创文指挥部将定期对违法人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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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18日
助编:郝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