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党组织的肌体细胞,唯有党员这个肌体细胞充满活力,党组织才能保持旺盛战斗力。在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中,农村党员远远多于在职干部党员人数,是农村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主力军。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用“积分制”管理激活党员主体作用,把广大农村党员凝聚和团结在党中央周边,形成巨大合力,助力全面小康、乡村振兴。

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首先要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用分数进行量化,积分可分为“日常行为、民主评议、特别贡献”3个方面实行加分和扣分,重点围绕“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明确积分内容,做到争有目标、赶有方向。

要建立《农村党员积分情况登记册》,对农村党员积分进行跟踪记录。定期汇总一次,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组织考核和群众测评相结合,评分结果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及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对于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上的党员按照“2:5:10:2:1”的比例分别授予“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四星、五星党员作为县级以上优秀党员推荐表彰的主要对象,二星党员由村党组织书记进约谈,一星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第一年由党支部实施诫勉谈话,并在内部通报,连续两年低于60分者,由乡镇党委实行问题告诫,连续三年低于60分者,进行组织处理,真正实现农村党员管理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笔名: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