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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肃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沧州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有新冠肺炎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接函后,我县立即对其进行落地查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将相关人员专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部分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刘某某自诉于2022年8月17日15:00到华斯生活购物广场2楼购买鞋、睡衣、内衣,1楼超市购物,19:00离开。

密接孙某某自诉于2022年8月17日10:15乘坐列车至肃宁,12:15到达肃宁站。12:30在火车站外常记板面吃饭,约半小时离开。

密接安某某于2022年8月17日10:05乘坐列车至肃宁,12:11到达肃宁站,12:15在车站前打车(白色电动轿车,无牌照,现金结账)去往饶阳县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上述密接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肃宁县防控办5015352;肃宁镇5183050;

尚村镇5099218;梁村镇5068247;

万里镇5080108;师素镇5079148;

窝北镇5066432;付家佐镇5092126;

河北镇5061381;邵庄乡5096317;

社区管委会5198628;融天社区5198728/5168665;

振兴社区6125078/5166289;东洲社区6126079/5168916;

德善社区6121773/5168956;泽城社区5168776/5168198;

攀龙社区198722/5168859;安宁社区5017326/5168626;

元礼社区5166566;神华社区5199959/5199339。

肃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