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定性,这些问题要注意!
杜某,中共党员,H省A市B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3月,杜某为其子在A市某五星级酒店举办婚宴。杜某根据相关纪律要求事先向A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报备,称将宴请男女方亲朋好友共计8桌、80人。婚礼当日,B局及县区局30多名干部闻讯自行前往酒店贺喜,送的礼金均在500元左右。杜某推辞一番后,考虑礼金符合当地一般人情往来标准,碍于情面便收下了。杜某在酒店门口收受下属礼金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A市纪委监委对杜某上述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分歧意见
对于杜某行为的定性,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杜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纪。杜某事先已向A市纪委监委报备了婚礼宾客情况,也并没有邀请下属参加。下属是闻讯而来,所送的礼金数额也符合当地正常人情往来标准,具有贺喜性质,杜某没有借机敛财,如坚持不收,违背人情世故,以后也不好开展工作,故不宜认定为违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杜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操办婚礼违纪错误。杜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依规依纪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杜某碍于情面收受下属礼金,虽然数额不大,但确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且人数多达30多人,已造成不良影响,应当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理。
定性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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