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接受xx省、xx自治区、xx市人员”“行动轨迹14天内超过3到5个地方不行”“有xx市行动轨迹的不行”……疫情此起彼伏,把疫情地区的求职者拒之门外,成为了一种新的就业歧视。近期,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布了一起复工复产期间查处的涉疫就业歧视案件。无锡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在发布的招聘简章中,将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排除在外,被罚款5000元。

案件:设置不公平的就业门槛

“中央和地方纷纷出台措施,解决劳动者尤其是疫情地区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可有些用人单位出于自保心理,害怕因招用来自疫情地区的劳动者而影响企业经营,拒收这类求职人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疫情期间就业歧视案件。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虽然规定中没有涉及具体地域歧视方面的内容,但在疫情期间举国上下努力复工复产的情况下, 其招聘信息无疑人为设置了不公平的就业门槛,使疫情地区的劳动者陷入就业歧视困境”,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为纠正企业的就业歧视违法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罚。鉴于至调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涉及该行为的违法所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及时修正了招聘广告,提交了整改报告并缴纳了罚款。

探访:不同行业各有规则

针对上述就业歧视,记者随机查看锡城一些公共区域的招工宣传栏,发现企业在对外公开的招聘启事上基本没有对求职者所在地区进行规定。但当致电询问时,有的工厂提出,只要近期有过外地行程的都不能进厂,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可以有所折中时,该工厂表示“可以先进行视频面试,面试通过后,确保七天内无异地行程方能入职”。有人力中介则称,目前外地求职者来锡工作,只要不是高风险地区过来都没问题,“现在本省范围内都可以流通了,外省如果是高风险地区,只要符合当地防疫规定,也不影响了。”有互联网公司的人事告诉记者,之前确实听到一些企业对来自疫情地区的劳动者有限制,但自己所在的行业目前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劳动力密集型的行业顾虑可能会多一点。

解读:平等就业权不容侵犯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实施就业歧视,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的,劳动者可以侵害平等就业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疫情地区劳动者设限的行为违背了当前形势下国家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大政方针,不仅是对疫情地区劳动者、新冠肺炎康复者情感的伤害,更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既要做好疫情防范工作,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体现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倒逼用人单位规范自身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