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安排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组织实施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禁违反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漏岗、通讯不畅现象。全县所有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离县报批管理。非必要一律不准离开本地。
四、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和谎报疫情信息,坚决防止信息沟通不及时,落实情况摸排、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不积极、不配合问题。
五、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隐瞒个人及家庭成员旅行史、接触史、身体状况等行为。
六、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七、严禁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八、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提高办事门槛,简单“一刀切”停止服务,消极应对群众合理诉求。
九、严禁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一律不准组织聚餐,一律不准参与聚会。
十、严禁发生其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纪违法问题。

军令如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疫情防控中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体人员务必进入战时状态、保持战时警觉、执行战时纪律、发扬战时作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从紧从实要求,靠前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严肃查处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等行为,严肃查处擅离职守、躲避责任、临危退缩、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战机等问题,对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检举举报电话:0916-12388  0916-8212954

来信地址:洋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洋县学巷街24号)

:7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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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洋县纪委 洋县监委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