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之乾坤”,意思是黄帝以穿衣服为切入点,宣扬男女乾坤之别,最终治理天下。由此可见,自古以来我国的服饰就与礼仪息息相关。古人穿衣服不仅要美观,还要合乎礼法。

当然到了当代就没有这个必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思想的不断进步,每个人都有穿衣服的自由。只要符合风序良俗,不碍市容市貌,公民想怎么穿衣服都可以。可偏偏女性在穿衣自由上,经常受到人们的指指点点,甚至有的女性,因为穿着暴露成为了受害者。

2010年,海南一美女销售街头被人掳走,惨遭四名保安的轮番糟蹋。事后警方将涉案嫌疑人抓获,四名保安落网后依旧嚣张不已,不仅不认罪还调侃女销售自作自受:她穿得太暴露,长得太漂亮,我们一时没忍住。

29岁的小王是海南某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因为长得漂亮,身材气质俱佳,小王平时的业绩很好。作为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小王当然知道想要做好业绩,必须得提升自己的形象。因此工作期间,小王会穿上薄如蝉翼的丝袜和一条超短的制服裙。

如此打扮的小王极具诱惑,就连小王的男同事看到后都会屏住呼吸移不动腿。但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穿着打扮显然太过暴露,或许就连小王也没想到,自己的穿着打扮会给自己带来一场无妄之灾。

2010年11月29日,小王早早起床上班,因为约了客户看房,小王凌晨5点就和朋友外出吃早餐。可就在小王准备于某豆浆的购买早餐时,突然一辆银灰色小轿车停在她面前,两个男子从车上下来,不由分说将小王塞进了车后座。

慌乱中小王赶紧拿出手机报警,并告诉了警方自己被一辆牌照为“琼AGXXXX”的小汽车绑架,让警方赶紧解救自己。可小王的话还没说完,手机就被一名男子抢走,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小王惨遭四名男子的轮流侵犯。

好在海口警方接到了小王的报警电话,并立刻对该车牌进行调查。可调查之后发现,牌照为“琼AGXXXX”的车辆是一台黑色轿车,与小王描述的银灰色轿车不服。案发当天该车辆并没有行驶记录,这让民警一头雾水。

好在办案民警心思缜密,想到了小王可能将“J”误读成了“G”,于是立刻对牌照为“琼AJxxxx”的车辆进行调查。结果不出所料,在某个汽车旅馆里发现了这辆轿车,颜色也和小王描述的一样,是银灰色。

锁定犯罪嫌疑人车辆后,警方立刻调取监控,找前台锁定了犯罪分子的房间,并火速实施救援。当警方破门而入时,其中一名犯罪分子正在对小王实施侵犯,可怜的小王不仅衣服被扒光,丝袜被撕烂,就连精神也饱受摧残。

好在警方及时赶到,成功解救了小王,也避免小王继续遭受迫害和侮辱。至于四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据警方调查得知,四名犯罪嫌疑人有3人是黑龙江人,1人来自河南,均是到海口打工的务工人员。四人在某汽车宾馆当保安,案发当天喝醉了酒,租了一辆小轿车到处乱转。路过玉沙路时,发现了穿着暴露年轻漂亮的小王,当即产生邪念。

经过四人商量,决定将小王拖上车带到工作的宾馆实施侵犯。好在小王为人机智临危不乱,趁机给警方打电话报警,民警这才能够将四人当场抓获。

当民警询问四人为什么要对小王下手时,他们的回答让人愤怒不已:谁让她穿得太暴露,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女人,长得又这么漂亮,我们一时没忍住。只是因为穿了一身职业装和一条丝袜,小王就成为了犯罪分子下手的对象,难道女孩子连穿衣的自由都没有?

无论如何,四人对小王实施侵犯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构成二人以上轮J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名保安轮流与小王发生关系,且违背了小王的意志,以强迫手段达成目的,因此构成了强奸罪,且具有轮J情节,依法因从重处罚。如果不出意外,等待四人的将会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事后小王为了感谢警方,还特意找到派出所,并送上了“神兵天降,破案神速”的锦旗,以表彰办案民警破案的速度。不过经历了这件事后,小王也心有余悸,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她决定以后穿衣保守一些,也尽量不在凌晨夜晚一个人外出。

在这起案例中,四名犯罪嫌疑人的观点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在案发后将责任摔到受害人的身上。不提自己为什么犯罪,为什么违法,却指责受害人穿得太暴露。事实上,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殊不知这种想法,既是对犯罪分子的共情,也是对法律和正义的不尊重。